历史沿革
清康熙二十四年(1685年),清政府开放“海禁”,允许浙江照福建、广东的例子,在宁波设立浙海关,以加强对海外贸易的控制并增加财政收入。浙海关最初由浙江巡抚管理,委托宁绍台道督理,专门征收海舶货税。
乾隆二十二年(1757年),清政府下令关闭漳州、宁波、云台山三关,仅准广州一口通商。乾隆二十三年(1758年),浙海关停止征税。清道光二十二年(1842年),根据《南京条约》,列为“五口通商”口岸之一的宁波正式对外开埠通商。
清咸丰十一年(1861年)5月,原浙海关所在地改为浙海关监督驻地,俗称里关;又在江北岸外滩设置浙海关税务司,建立浙海新关,专管出入宁波港的涉外关务,民众犹称“洋关”;浙海大关则改称浙海常关,专征国内贸易税费。税务司是海关实际上的“掌门人”,这个职位在1932年前一直由外国人担任,这也是“洋关”称谓的由来之一。
1941年4月,日军侵占宁波并“接收”浙海关。1948年9月,民国财政部关务署行文,浙海关划归江海关管辖,更名为江海关宁波分关,浙海关的历史至此结束。2005年,浙海关旧址成为浙江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。2008年,浙海关旧址博物馆成立。
管理机构:浙海关初设时,由满汉海税监督各1人、笔帖式各1人,下设稿房、洋房、闽房、梁头房等4房办事机构,实行“监督”制管理。康熙六十年后,由浙江巡抚兼巡监督;乾隆元年后,由宁波知府或宁绍台道兼任海关监督。








